3)144.苹果公司下_重生崛起于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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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在这方面技术积累毕竟不多,想要自己生产驱动磁盘还是需要时间的。

  不过苹果公司是在美国,人才很多,陈义华让乔布斯搞的是移动软盘,它又不像CD-ROM光盘那样复杂,CD-ROM光盘就算研究出来还需要一套独有的激光读取设备技术,移动软盘却是电脑里面简化的软盘驱动器,这产品相对成熟很多,只要有人才,苹果公司就算是复制,很快就能搞出移动软盘出来。

  ‘史蒂夫,你觉得我们公司有必要在储存装置上花这么大力气吗,如果我们研究出移动软盘了,我们想要自己生产,就需要一家软盘制造公司,我刚刚看了一下公司的预算,按照这样行动,我们公司的流动资金将所剩无几’

  对于陈义华指示苹果研究存储设备这个项目,沃兹持反对意见的,他不是觉得这个技术不重要,只是认为苹果应该专注于电脑组装和软件开发领域,而不是在制造业,存储装置前期投资很大,还不如买别的公司的产品来的经济实惠一点。

  ‘沃兹,这件事我们不是说好了吗,如果公司资金不够,陈那会提供资金的,有陈的资金,苹果有自己的核心制造业也不错,对于存储磁盘这个产品我很看好,这类产品只要上市,我们公司很快就会赚钱的’

  要不是陈义华借给苹果那五十万美金利息很低,不仅沃兹反对苹果公司这么快进入制造业,连乔布斯也会反对,因为陈义华答应了以后只要苹果公司资金不足,就会贷款这个条件,乔布斯和沃兹才会同意苹果公司进入芯片开发和存储磁盘开发这两大制造业。

  ‘史蒂夫,你说陈到底是干什么的,他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我也不知道,不过中国人一向很神秘,我听说他们这些人里面很多都是富豪,我估计陈的家族肯定是亚洲一个很富有的家族,陈的资金应该是来自他的家族吧’

  陈义华前前后后在苹果公司投资了将近一百万美金,这个数字在美国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拿出来的,不用多少怀疑,乔布斯两人就已经认定陈义华富豪的身份了。

  陈义华现在在苹果公司有绝对的控股权,但是和两人的合作还是比较愉快的,沃兹别看年龄比乔布斯大,但是的性格描述是内敛不擅长社交但为人忠厚、勤奋苦干型的技术男,他与人为善,喜欢和睦的氛围,不像乔布斯那么强势。

  史蒂夫乔布斯是个完美主义者,为人也比沃兹冲劲,也有很强的掌控欲,不过可能是因为年龄小,加上今世的苹果公司是陈义华起的头,是他当初找乔布斯还有沃兹两人一起干的,苹果公司现在总资产超过百万美金,按股份来算乔布斯的身家也有二十多万美金了,一年时间乔布斯一分钱没花就有这样的身家,并且成为苹果公司的总裁,对于这件事乔布斯还是很知足的,他总以为如果不是陈义华,自己可能现在还是一个公司的小职员,所以现在也不在意陈义华掌控了苹果公司那么大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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