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70章 新的海洋法拟定条款_海岛生存我的求生技能震惊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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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有效地声称将公海的任何部分置于其主权之下。发现岛屿因有野生动植物及特殊环境而需建立环境保护区域并对此进行保护,由就近国负责。但由五大国就近国进行监督。”

  宁舒说道:“也就是说这个岛可能被印马菲一国控制,但欺负我们可以向祖国打小报告制裁他们,是这个意思吗?”

  陆哲皱眉道:“那有什么用呢?”

  浅浅继续道:“后面是维护岛屿的相关事项,比如不得获取岛上资源,不得用于商业,不得用于军事……”浅浅念了好大一串!

  主要是维护岛屿的一些举措,比如设置50海里的保护海域,保护国定期巡逻防止海盗入侵岛屿等等,听起来很完善。

  保护国本身也不可以进入岛屿,只有国际承认的动物保护组织才可以进入岛屿考察。

  陆哲点头:“懂了,关键是保护国只负责保护禁止外人进入,而他们自己也没有进岛的资格!”

  宁舒点点头:“这个举措好啊,只是我们想靠卖猴发家致富的计划是泡汤了。哎,可以带金子走吗?”

  浅浅摇头:“这个没说。”

  沈冰说道:“我觉得可能性不是很大,有可能被定性为资源的。”

  “可是我们国家皇帝的资源啊!”

  “这个要看具体的解释,当然这种情况也应该属于特例。”

  陆哲又问道:“对了,那有没有说流落荒岛的人怎么处理?”

  “有的!”浅浅点点头,继续念道:

  “第IX部分!

  1、凡岛上有非原住居民,皆驱离小岛!原住岛民享有永久居住权,在未取得岛民允许的情况下,皆不可登岛!”

  果儿大惊:“我们算不算原住岛民?”

  浅浅摇头,笑了笑:“不算,但别担心,还有附加条款:

  附款一:考虑到有保护国国家可能会因此安置国民以控制小岛资源,所以要求必须长住小岛上十年以上,或者出生在岛上的幼儿,才能称为原住岛民。”

  几个伙伴互相看了看,都恍然大悟!

  沈冰说道:“我们不是原著岛民,但我们的孩子却是原著岛民?”

  江瑶说道:“怎么感觉和签证一样?”

  陆哲想了想:“可能是人权组织照顾到孩子对出生地的依恋,就像一些国家只要你把孩子生在该国国土上,就直接拥有该国国籍了。”

  江瑶问:“算国际惯例吗?”

  宁舒点头:“有些国家是这样!”

  果儿想了想:“那如果为了控制小岛资源和野生动物,派一堆孕妇去无人岛生宝宝,那岂不是……”

  江瑶笑道:“这想法很果儿!”

  沈冰提出疑问:“可问题是,孩子是原住岛民可以留下,难道要我们离开吗?”

  浅浅说道:“还有附款二:

  凡岛上出生孩子父母,皆拥有临时居住权。”

  “什么叫临时居住权?”

  “就是你只要不离开小岛区域,就可以一直在这里住下去,但一旦带着孩子离开,就要被遣送回国了。”

  “啊?”

  陆哲点点头:“正常的,这条举措就是针对刚才果儿提出的那种可能,专门有人派孕妇来岛上生孩子!”

  宁舒想了想:“也就是说,我们想留在这个岛上,必须得在这里生个孩子?”

  “可生了孩子,也不能离开了啊?”

  陆哲点点头:“还有么?”

  浅浅摇摇头。

  陆哲笑了笑:“很多法律拟定之出,都不完善,都是有空子可钻的,这个条款也有个大空子你们发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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